“經驗分享”變圍獵陷阱 “內容種草”背后的“退保黑產”
時間:2025-12-01 18:46:29 出處:知識閱讀(143)
9月15日,經驗分享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變圍公安部聯合發布第一批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典型案例,獵陷其中兩例案件均為以“代理退保”名義實施敲詐勒索案。阱內在本案中,容種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案中主犯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草背并處罰金十萬元;以敲詐勒索罪判處主犯馬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后的黑產并處罰金六萬元。退保
近年來,經驗分享國家監管部門多次提醒,變圍一些不法分子自稱資深專業律師、獵陷業內專業人士等,阱內在小紅書、容種微信、草背抖音、后的黑產快手等自媒體平臺發布信息,宣稱“國家出臺退保政策”“退保新規”等,以“代理退保”“代理維權”名義招攬業務,聲稱消費者購買的保險無論多長時間、多少金額均可幫助其“全額退保”,慫恿或誘騙消費者委托其辦理退保等事項以謀取不正當利益。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小紅書平臺仍能檢索到大量“退保攻略”“維權經驗”的內容分享,其實質是引流至微信、QQ等私域渠道,開展非法“代理退保”業務。
平臺警示難阻黑產滲透
“代理退保”黑產通常由一些非法中介組織或個人,打著“代理退保”“代理維權”的幌子,在社交平臺上發布“可辦理高額退保”等信息,收取高額手續費,指導消費者采用虛構事實、偽造證據等手段向監管部門投訴,從而達到退保目的非法活動。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小紅書搜索“代理退保”,平臺會出現“提高警惕,謹防詐騙”,并提醒“依需謹慎辦理退保,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搜索結果也多是“法務”“律師”“律所”賬號,進行“退保黑產”科普,提醒合法維權。
但當記者以“退保”為關鍵詞進行檢索時,搜索結果則既有“退保”的科普文章,也有“退保”成功的經驗分享。
記者點進一篇近日發布的、標題為“8年保單無證據退回93%!”的帖子發現,該文章開頭為“分享一個真實故事”,詳細介紹買保險的經過、退保的原因,以及所謂的“維權步驟”,而在文章結尾則標注“虛構演繹,僅供娛樂”。
在上述帖子的評論區,作者引導跟帖網友私聊,表示可將具體“退保方法”發給網友。
其他以“退保成功”為主題的帖子也多是分享種種退保經歷,吸引遇到保險糾紛的消費者,并在評論區引導網友私聊。
有業內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在保險領域,一些賬號通過筆記、短視頻等形式,發布“退保攻略”“維權經驗”,實則暗中引流至微信、QQ等私域渠道,開展非法“代理退保”業務。據業內人士透露,這些內容往往以“避坑指南”“真實案例”包裝,實質是營銷話術,目的在于獲取用戶信任并促成委托。
上述人士指出,表面上,相關筆記可能只是分享保險知識或個人經歷,但在評論區或私信中,用戶會被引導至第三方渠道,簽署代理協議并提供個人敏感信息,一旦進入非法中介的控制范圍,消費者的決策與信息安全便面臨多重風險。
小紅書的內容治理問題由來已久,且內容監管缺失也并不僅限于娛樂領域,更蔓延至金融保險行業。平臺上滋生的“代理退保”“代理維權”等黑產鏈條,正對金融消費者和保險公司造成雙重損害。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指導上海市網信辦,依法對小紅書平臺采取約談、責令限期改正、警告、從嚴處理責任人等處置處罰措施,原因是該平臺“未落實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破壞網絡生態。雖然本次處置處罰并未提及金融內容方面的問題,但多篇“退保”筆記的存在指向小紅書在平臺內容管理上仍有疏漏。
“退保黑產”也有“標準教案”
本次小紅書平臺因未落實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而被監管約談,正說明平臺在內容審核、風險識別與處置方面存在漏洞。
對于金融類內容,尤其是涉及保險、投資等高風險領域的平臺信息,監管部門已多次強調要加強審核與管理,但現實中,監管部門與不法中介之間的“貓鼠游戲”仍在持續。
目前網絡上甚至出現了《小紅書退保引流獲客拆解》等黑產教程。
該教程指出,“小紅書作為‘經驗分享型’平臺,用戶對‘個人真實經歷+具體步驟’的內容接受度高,通過場景化、細節化的內容輸出,能高效觸達精準人群并建立信任,成為該賽道引流的核心陣地。”
記者注意到,該黑產教程多次強調“用‘反常識結果’(無證據高比例退保)打破用戶認知”,并總結爆款公式“時間(8年)+痛點(沒證據)+結果(退回93%)+行動指令(3招搞定),公式可復制為‘X年保單+困境描述+高比例結果+數字技巧’”。
在內容創作上,教程指出,要分“協商技巧”(強調經濟狀況)、“維權渠道”(撥打維權電話)、“材料準備”三部分,覆蓋用戶從“敢不敢退”到“怎么退”的全鏈路疑問。
此外,該教程表示:“針對高退保率產品(如平安福、國壽福)創作內容,匹配用戶精準搜索需求。”
該教程最終目的是將平臺用戶引流至私域,稱“創作者需在合規框架內,聚焦用戶‘怕麻煩、怕損失、怕被騙’的痛點,通過場景化內容建立專業形象,最終實現從‘內容吸引’到‘私域承接’的引流閉環。”
9月15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公安部聯合發布第一批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就是采用以上套路。
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間,林某某、馬某某為非法獲利,以全額退保或高額退保為誘餌,發布違法廣告,慫恿、誘導投保人委托其代理退保,杜撰、虛增、編造保險公司及業務人員存在違規行為的內容和證據,向監管部門郵寄信件、反復投訴,同時教唆投保人、離職保險業務員消極對抗后續調查、詢問,導致保險公司及相關業務員向投保人支付保險現金價值,并被脅迫額外給予保費總額60%~100%的高額補償款,林某某、馬某某從中抽成保費總額的20%~30%據為己有。
林某某、馬某某合作一段時間后,各自發展業務,但仍相互介紹客戶。2021年10月起,馬某某還成立了法務公司,雇請何某某、吳某某等人從事代理退保業務。
經查,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間,被告人林某某、馬某某共為115名投保人惡意辦理退保,造成保險公司經濟損失217.62萬元,從中非法獲利48.96萬元。
最終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十萬元;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馬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六萬元;認定吳某某、何某某等2人犯敲詐勒索罪,結合吳某某其他犯罪情況,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十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五千元。
“退保黑產”侵害行業所有參與方
針對“代理退保”等黑產亂象,金融監管部門近年來持續加大整治力度。
早在2020年,原銀保監會消保局就發布過《關于防范“代理退保”有關風險的提示》,表示有一些個人或社會團體以牟利為目的,通過網絡平臺、短信等方式發布“可辦理全額退保”信息,以慫恿、誘導等手段讓消費者委托其代理“全額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消費者高額手續費,主要涉及傳統壽險、健康險等人身保險產品。
此后,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及多地金融監管局多次提示,一些不法分子自稱資深專業律師、業內專業人士等,在小紅書、微信、抖音、快手等自媒體平臺發布信息,宣稱“國家出臺退保政策”“退保新規”等,以“代理退保”“代理維權”名義招攬業務,聲稱消費者購買的保險無論多長時間、多少金額均可幫助其“全額退保”,慫恿或誘騙消費者委托其辦理退保等事項以謀取不正當利益。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明確規定,任何機構、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違法違規開展保險退保業務推介、咨詢、代辦等活動,誘導投保人退保,擾亂保險市場秩序。近年來,金融“黑灰產”組織、個人為謀求非法利益,假借法務公司、咨詢公司等名義,廣泛發布“代理高額退保”不實信息,慫恿、誘導投保人委托其代理“維權”,脅迫保險公司支付超出保險合同現金價值的退保金,并從中收取高額傭金。此類行為擠占正常投訴維權渠道和資源,誤導投保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應予以嚴厲打擊。
非法“代理退保”對金融行業的危害顯而易見。
對金融消費者來說,委托不法中介“代理退保”將帶來多重風險。
首先,消費者被慫恿退保后喪失了風險保障,再次投保時由于年齡、健康狀況等變化,將面臨重新計算等待期、保費上漲、被拒保等風險。
其次,非法中介利用“信息阻斷”騙取高額費用牟利,誘導消費者購買所謂“高收益”產品,截留侵占退保金,甚至以極端手段騷擾、恐嚇、威脅消費者參與網絡借貸、詐騙、洗錢、非法集資等違法活動。
此外,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副主任陳禹橦曾表示,在代理退保案件中,行為人一般會通過發布“可辦理全額退保”等信息,誘導保險投保人委托其進行所謂代理退保,如果行為人實施了虛構保險公司違規行為并向監管部門惡意投訴保險公司、虛構退保事由(如貧困證明)等行為的,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詐騙罪等罪名。
除危害金融消費者外,“退保黑產”還給保險公司乃至保險行業都帶來了巨額的損失。
精算視覺主理人Alex向記者表示,保險合同中所列明的保險利益,是在產品開發時就算好的,是符合精算平衡原理的,對于客戶和保險公司而言都是公平的。
但“退保黑產”則會破壞公平,Alex解釋道,一張保險合同在退保時能退回的錢比保費少是因為這張保單還處于生效初期,很可能連保費都沒有交完。而保單在銷售初期一定會涉及一些銷售傭金與各種費用,這些費用一旦支付,就很難再收回來。如果一張早期退保的保單在“退保黑產”的協助下,全額拿回了保費,那么保險公司在這單業務上一定虧損。
Alex指出,保險公司為了“彌補”損失,從精算平衡的原則上來考慮,就只能被迫選擇在產品定價時提高產品的費率水平,從而令廣大的保險消費者和投保人共同來承擔“退保黑產”帶來的損失。
(作者:林漢垚 編輯:周炎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