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后砍傷閨蜜頭,被警方拘留10天罰500,欲給2萬和解遭拒
涵涵在社交平臺發布的視頻截圖
“酒后砍人只關10天?”“都往頭上砍了,這不是后砍和解殺人未遂?”……9月17日,#女子酒后砍傷閨蜜頭欲給2萬和解#沖上熱搜,傷閨并引起網友熱議。拘罰事情的留天緣由竟是如是:近日,網友涵涵在社交平臺發視頻稱,遭拒6月10日,女酒她請閨蜜吃飯喝酒后,后砍和解在自己家中發生爭執,傷閨隨后閨蜜拿菜刀砍向她的拘罰頭部,其被送往醫院并報警。留天經鑒定,遭拒涵涵的女酒傷口為5厘米,縫了十余針,后砍和解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傷閨警方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其閨蜜被行政拘留10天,并罰款五百元。
事后,閨蜜提出給涵涵2萬元和解,但被涵涵拒絕。涵涵堅持要走法律程序,讓閨蜜為其行為付出代價。目前,她已經找了律師,后續會通過起訴來要求閨蜜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此外,涵涵還稱,閨蜜在結束拘留后,并未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通過朋友圈、群聊等方式威脅挑釁她。
那么,酒后砍人到底需要負哪些法律責任?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鞏晶晶表示,本案中,酒后傷人造成輕微傷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即酒后傷人者需要賠償受害人因傷造成的各項損失;還需承擔行政責任,即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而本案產生的社會爭議也許在于,最后的處罰是否純粹以結果為導向,而忽視本案在菜刀舉向頭頂時已經存在的極高潛在致命風險和主觀惡意。”鞏晶晶分析,“輕微傷”的結果更多源于被害人的運氣,偶然因素(如砍擊角度偏差、力度失控、受害者躲閃等),而非加害人行為本身的“無危險”。
鞏晶晶表示,選擇菜刀作為工具、針對頭頂要害攻擊,通常意味著行為人具有明顯的傷害故意,甚至可能包含放任致命結果發生的間接故意。而“輕微傷”對應的法律后果多為行政拘留(最高15日)和有限民事賠償,這種懲戒力度與行為所暴露的主觀惡性嚴重不匹配,既無法讓行為人真正認識到行為的危害性,也難以對潛在暴力行為形成有效震懾,總結為本案是否罪刑相稱,罰當其罪。
“‘輕微傷’的定義本身并沒問題,但將其作為評價‘菜刀砍向頭頂’這類高風險行為的唯一核心標準,在本案中也許存在部分爭議。生命的重量不僅體現在‘是否受傷’的結果上,更體現在‘是否面臨致命威脅’的過程中。”鞏晶晶認為,在這類案件中,應當在“輕微傷”的結果評價之外,額外考量行為的工具危險性、攻擊部位要害性、主觀惡性程度,通過調整懲戒力度(如提升行政處罰層級、納入尋釁滋事等更重罪名的考量),讓法律評價與行為對生命安全的實際威脅相匹配,真正實現對生命權的充分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