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
2025年4月17日,交通美國貿(mào)易代表辦公室發(fā)布關于對中國海事、運輸物流及造船業(yè)301調查措施,部對舶收舶特別港自2025年10月14日起,美船將對中國企業(yè)擁有或經(jīng)營的取船船舶、中國籍船舶及中國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務費,交通嚴重違背了國際貿(mào)易相關原則和中美海運協(xié)定,運輸對中美間海運貿(mào)易造成嚴重破壞。部對舶收舶特別港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美船經(jīng)國務院批準,取船自2025年10月14日起,交通對美國的運輸企業(yè)、其他組織和個人擁有船舶所有權的部對舶收舶特別港船舶;美國的企業(yè)、其他組織和個人運營的美船船舶;美國的企業(yè)、其他組織和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25%及以上股權(表決權、取船董事會席位)的企業(yè)、其他組織擁有或運營的船舶;懸掛美國旗的船舶;在美國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掛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上述船舶,按航次計收船舶特別港務費,分階段實施,具體收取標準如下(不足1凈噸的按1凈噸計)。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400元人民幣計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640元人民幣計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880元人民幣計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1120元人民幣計收。
二、船舶在同一航次掛靠多個中國港口的,僅在首個掛靠港繳納船舶特別港務費,后續(xù)的掛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內(nèi)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不超過5個航次。
三、交通運輸部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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