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獲取并出售個人信息是性質嚴重的違法行為,身為民警更不應該知法犯法。盜賣圖/大河報視頻截圖
“90后”民警李某甲利用工作職務便利,個人查詢公民個人信息,信息刑司以每條80元的被判價格售賣,在9個月時間里導出近5000人的法對數據,包括近600條公民住宿信息,零容非法獲利5萬元。內鬼
9月5日,盜賣大河報《看見》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個人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該案的信息刑司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判決書,判決李某甲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法對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其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等。零容
非法獲取并出售個人信息是內鬼性質嚴重的違法行為,而身為民警,利用職務便利實施該行為,情節尤為惡劣。該案的判決不僅是對李某甲個人的依法懲處,更具有警示意義。
判決書顯示,在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期間,李某甲借助公安部云搜平臺,通過其數字證書執行查詢操作達88985次,導出4978人的個人信息,其中包括公民住宿信息570條,并以每條80元的價格出售,累計獲利5萬元。
這一過程可謂觸目驚心。李某甲身為民警,本該當好個人信息安全守護者,卻干起了“監守自盜”的勾當。如此“內鬼”行為,既突破了最基本的工作紀律紅線,構成權力濫用,也觸犯了國家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
很顯然,相比一般主體實施的個人信息侵害行為,這樣的“內鬼”作案帶來的社會危害性要大得多,不僅嚴重破壞公眾的信息安全感,也直接損害執法機關的公信力。對此,就該嚴懲不貸。
此次判決中的一個細節值得注意,針對辯護人提出的對被告人李某甲適用緩刑的建議,法院最終明確,被告人李某甲的行為“情節特別嚴重,不宜適用緩刑”。這一判決結果,有力彰顯了法律對權力濫用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零容忍”態度。
除了事后依法嚴懲,這樣的“內鬼”行為,也提醒各級公安機關,不應低估個人信息保護“內部防線”失守的風險。
如據報道,2024年某地也查處過多名輔警“違法查詢、出售包括江蘇、陜西、浙江等地的車輛違章、狀態信息4700余條,非法獲利7萬余元”的案件。無論是民警還是輔警,都表明,防范“內鬼”、筑牢內部信息安全管理防線,不容大意。
在本案中,李某甲在長達9個月中持續實施違法行為,查詢次數接近9萬,雖屬個案,但也反映出通過技術手段強化對查詢行為全過程監督,及規范內部人員個人信息查詢權限的必要性。
需要重視的是,當前隨著網絡“開盒”等惡意曝光他人信息的行為在一些群體中流行,非法查詢、買賣個人信息的黑色產業鏈可能進一步上升。這也意味著需要以更嚴密的措施,筑牢個人信息保護的源頭防線,尤其避免“內鬼”出于利益需要而“鋌而走險”。
信息化時代,強化個人信息保護愈顯重要和迫切。為此,今年中央網信辦等四部門就聯合開展了個人信息保護系列專項行動。從嚴查“內鬼”,到多部門持續推進個人信息保護治理,都釋放出強烈信號:無論是誰,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都將受到依法懲處。
撰稿 / 吳振(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