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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3383 證券簡稱:頂點軟件 公告編號:2025-023
福建頂點軟件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
第三個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福建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頂點第并對其內容的軟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股份公司關于股票股票告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類型為股權激勵股份;股票認購方式為網下,有限預留上市股數為185,年限0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總數為185,制性制性04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為2025年9月23日。激勵計劃解除解除暨上
福建頂點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頂點軟件”、授予市“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部分第九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限售限售議案》,公司同意對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的期限40名激勵對象的185,040股限制性股票辦理解除限售,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福建授權,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頂點第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批準及實施情況
(一)股權激勵計劃方案及履行的軟件程序
1、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并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
2、公司內部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9日。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人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公示期滿后,監事會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1月2日對外披露了《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3、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開了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并對外披露了公司《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4、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人數及授予數量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再次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5、2021年12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手續,首次實際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為267.30萬股。
6、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7、2022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登記手續,預留實際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為54.00萬股。
8、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
9、2022年12月1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10、2022年12月2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手續,將離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4,000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
11、2022年12月15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數量為618,000股。
12、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
13、2023年7月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手續,將離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2,25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為55,250股,預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為7,000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
14、2023年9月11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15、2023年11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手續,將離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50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
16、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17、2023年12月14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數量為592,500股。
18、2024年7月18日,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19、2024年9月13日,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20、2024年9月30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數量為185,760股。
21、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22、2024年12月16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數量為703,200股。
23、2025年9月9日,公司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二)歷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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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歷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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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
(一)預留授予部分第三個限售期即將屆滿的說明
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記日為2022年9月23日,預留授予部分第三個限售期即將屆滿。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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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預留授予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說明
解除限售期內,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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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且限售期即將屆滿,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關事宜。
三、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況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人數為40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185,040股,約占公司目前股份總數205,386,979股的0.09%。
3、預留授予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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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9月23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數量:185,040股
3、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鎖定和轉讓限制
(1)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勵對象減持公司股票還需遵守《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一一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相關規定。
(4)在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一一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則這部分激勵對象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應當在轉讓時符合修改后的相關規定。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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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律師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相關事項已經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在限售期屆滿后可根據《管理辦法》《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關手續,并按照相關規定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福建頂點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