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稅收新規發布,交易成本上漲
時間:2025-12-01 17:48:47 出處:探索閱讀(143)

11月11日,黃金財政部、稅收上漲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黃金有關稅收政策的新規公告,其中提到,發布會員單位或客戶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上海期貨交易所(下稱:交易所)交易標準黃金,成本賣出方會員單位或客戶銷售標準黃金時,黃金免征增值稅。稅收上漲未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新規,交易所免征增值稅;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發布,根據用途不同適用不同增值稅政策。交易
對此,成本一位業內人士指出,黃金這次黃金稅制新規變化后,稅收上漲對于經銷商而言,新規以前抵扣得到的稅負紅利,現在消失,成本實打實增加。“過去,經銷商能提供增值稅專票(13%稅率,但進項可抵扣),金條買賣雙方屬于一般納稅人,因此實現了加工企業、批發商、品牌商全鏈條抵扣增值稅,最終稅負非常低,幾乎接近0%。而現在,同樣是免增值稅,但交易所只能開普通發票(不可抵扣),經銷商抵扣鏈條沒了,而投資用途必須走交易所,投資金條全額成本計入6%城建稅。”
根據規定,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依據用途不同適用不同增值稅政策。具體來看:
(一)會員單位購入標準黃金用于投資性用途的,交易所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同時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并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買入方會員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買入方會員單位將標準黃金直接銷售或者加工成投資性用途黃金產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的法定金質貨幣除外)并銷售的,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并向購買方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生產發行法定金質貨幣的會員單位,從交易所購入標準黃金,生產銷售法定金質貨幣的(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熊貓普制金幣除外),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可以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會員單位購入用于非投資性用途的標準黃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稅,并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買入方會員單位開具普通發票。買入方會員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以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6%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買入方會員單位將標準黃金加工成非投資性用途黃金產品并銷售的,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可以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客戶購入標準黃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稅,并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買入方客戶開具普通發票。客戶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以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6%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買入方客戶將標準黃金直接銷售或者加工后銷售的,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可以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