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持續推進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

 人參與 | 時間:2025-12-01 17:46:10

  

  云南網訊(記者?張瀟予)?日前,云南省民政廳發布公告,省持對23家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的續推行政處罰,彰顯了我省持續推進社會組織規范化管理的進社建設決心和力度。上半年,織規全省依法對94家社會組織啟動行政處罰程序,范化撤銷登記36家。云南

  規范化建設是省持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生命線”和“壓艙石”。近年來,續推省民政廳聚焦固本、進社建設筑防、織規共治、范化賦能4個維度持續發力,云南扎實推進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省持探索了具有云南特色的續推社會組織治理新路徑,促進了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堅持制度固本,省民政廳聚焦社會組織人、財、物、活動等關鍵環節,密集出臺社會組織廉潔自律、財務管理、涉企收費、信息公開、購買服務、綜合監管等10余項制度文件,推進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薪酬管理制度及孵化基地建設管理服務規范等地方標準制定,形成覆蓋全生命周期的政策鏈。

  堅持風險筑防,聚焦構建覆蓋社會組織全周期、全鏈條的風險防控體系目標,我省全面落實行政許可清單管理,省、州、縣三級同步編制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全面開展事先告知提示,嚴格把好入門關口,同時強化事中管理、規范事后懲戒。其中,緊盯換屆、活動、收費、年檢、機構設置等關鍵節點,推動健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優化年檢工作機制。靈活運用提醒敦促、約談、整改文書、行政處罰等梯次監管措施督促問題整改。2024年以來,省本級約談全省性社會組織140余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180余份,列入活動異常名錄40余家。

  堅持聯動共治,著力打破部門壁壘,構建上下聯動、協同高效的綜合監管格局。省民政廳聯合省委組織部等17部門出臺《云南省社會組織綜合監管辦法》、印發《云南省社會組織財務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與業務主管單位建立聯審制度,雙重管理社會組織審批事項全部前置審核;省委老干部局、省文聯、省科協等業務主管單位相繼制定主管社會組織監管服務細則,推動我省“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綜合監管體制日益完善。

  堅持服務賦能,全省民政系統帶頭加大購買力度,支持社會組織廣泛參與“一老一小”“一殘一困”關愛服務和社區治理。省民政廳連續舉辦4屆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專場招聘會,1100余家機構提供崗位1.8萬余個;傾力打造“云尚有你·云社有為”云南社會組織工作品牌,設立云南省社會組織公益創業孵化基地,搭建常態化參與救災平臺;支持50余家社會組織“走出去”面向南亞東南亞實施“小而美”民心相通項目;引導230家社會組織與129個縣(市、區)實現鄉村振興幫扶全覆蓋,實施項目400余個,累計投入資金3.8億余元,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云南篇章貢獻了積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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