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關于注銷回購A股股份并減少注冊資本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時間:2025-12-01 17:50:33 出處:百科閱讀(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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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88185 證券簡稱:康希諾 公告編號:2025-031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
關于注銷回購A股股份并減少注冊資本
暨通知債權人的康希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諾生并對其內容的物股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份公份并
一、司關通知債權人的于注原因
2025年10月23日,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A股股份并減少注冊資本的購A股股告議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回購股份》,減少暨通以及《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注冊資本知債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權人對于回購股份用于員工持股或股權激勵的康希,應當在回購實施完成后三年內按照依法披露的諾生用途進行轉讓,未按照披露用途轉讓的物股,應當在三年期限屆滿前注銷。份公份并
鑒于公司在三年期限屆滿前未將全部回購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司關公司擬將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對應的406,098股股票全部予以注銷,并相應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本次回購股份注銷后,公司總股本將由目前的247,449,899股(其中A股114,778,999股,H股132,670,900股)相應減少至247,043,801股(其中A股114,372,901股,H股132,670,900股),公司的注冊資本將由人民幣247,449,899元減至人民幣247,043,801元。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關于注銷回購A股股份并減少注冊資本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26)。
二、需債權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注銷將涉及注冊資本減少,根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公司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均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報債權,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
(一)債權申報所需材料
公司債權人如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并隨附有關證明文件。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
1、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債權申報具體方式
債權人可采用現場遞交或郵寄方式申報,進行債權申報的債權人請先致電公司相關聯系人進行確認,債權申報聯系方式如下:
1、申報時間:自2025年10月24日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工作日9:00-17:00)
2、地址: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南大街185號西區生物醫藥園融生大廈
3、聯系人:董事會辦公室
4、電話:022-58213766
5、郵政編碼:300457
以現場方式申報的,接待時間為工作日9:00-17:00;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公司簽收日為準,請注明“債權申報”字樣。
特此公告。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董事會
2025年10月24日
證券代碼:688185 證券簡稱:康希諾 公告編號:2025-029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5年10月23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天津市河東區衛國道126號天津東凱悅酒店二層悅賓廳1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兼總經理XUEFENG YU(宇學峰)博士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高管及見證律師列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2、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3、議案名稱: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4、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5年H股購股權計劃》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5、議案名稱: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5年H股購股權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6、議案名稱:關于向XUEFENG YU博士授予H股購股權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7、議案名稱:關于注銷回購A股股份并減少注冊資本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涉及重大事項,應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1、2、3、4、5、6、7項議案為特別決議議案,已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1、2、3、4、5、6、7項議案為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在審議第1、2、3、4、5、6項議案時,擬為激勵對象的股東或者與激勵對象存在關聯關系的股東進行回避表決。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律師:甄月能、李博文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及《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人員資格及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董事會
2025年10月24日
證券代碼:688185 證券簡稱:康希諾 公告編號:2025-030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
關于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
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并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關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關內部保密制度的規定,公司對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時對本激勵計劃的內幕知情人進行了必要登記。
根據《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4號一一股權激勵信息披露》等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對本激勵計劃內幕知情人及激勵對象在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以下簡稱“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核查范圍及程序
1、核查對象為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
2、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均填報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3、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查詢確認,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詢證明。
二、核查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說明
根據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及《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在自查期間內,共有5名核查對象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經公司核查并與上述人員溝通確認,前述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均發生在知悉本激勵計劃內幕信息時間前,系其個人基于二級市場行情、市場公開信息的自行獨立判斷而進行的操作,與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無關;其在買賣公司股票時,并不知曉公司開始籌劃本激勵計劃,不存在利用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均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三、結論
公司在策劃本激勵計劃事項過程中,嚴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相關公司內部保密制度,嚴格限定參與策劃討論的人員范圍,對接觸到內幕信息的相關公司人員及中介機構及時進行了登記,并采取相應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開披露本激勵計劃相關公告前,未發現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經核查,在本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未發現核查對象存在利用本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進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對象的行為均符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均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
四、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
2、《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
特此公告。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董事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