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匹克降薪風波引關注。圖/IC photo
近日,讓拒辱勞知名運動品牌匹克降薪一事,絕降檢討引發社會關注。工寫據上游新聞報道,赤裸10月13日,裸羞這場降薪風波出現新進展。匹克有匹克員工透露,讓拒辱勞公司向拒絕降薪的絕降檢討員工發出“最后通牒”,要求其在10月14日前提交“反思檢討”,工寫否則將面臨停發9月份工資的赤裸處罰。
對于“不寫檢討就停薪”的裸羞要求,福建泉州市豐澤區勞動保障維權中心工作人員明確回應,匹克此行為屬違法。讓拒辱勞若情況屬實,絕降檢討建議員工投訴并申請勞動仲裁。
事實上,若匹克要求“拒絕降薪員工寫檢討,否則停發工資”一事屬實,那這場始于突襲式降薪的風波,無疑是對員工基本權益、勞動關系底線的公然挑戰。
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誠如前述勞動部門工作人員所說,企業若將停發工資作為懲罰手段,顯然缺乏法律依據。
況且,企業作出關于降薪等決定,本就有必要征求職工意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既然是法律規定的,那員工提出反對意見本無可厚非,又何須寫所謂的“反思檢討”,不寫還要被“停發薪資”,更是毫無道理。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涉事企業的相應行為如被證實,無疑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更進一步看,“員工不寫檢討便停薪”的要求,本質上其實是一次對員工的大規模規訓。用“不發工資”等手段逼迫員工承認自己并沒有犯過的“錯誤”,如此做法早已超脫降薪事件本身,而是一次典型的服從性測試,是對員工基本人格尊嚴的羞辱與踐踏。
這不是一家現代化企業應該有的管理模式,于一家需要與員工共度時艱的企業而言,更不該如此。坦誠溝通、互相尊重,方是解決問題之道。換言之,員工不該淪為被企業脅迫的對象,如此“檢討+停薪”的“最后通牒”,暴露的只有企業管理的粗鄙與顢頇。而于企業形象而言,這種操作更是自毀長城。
回溯整個事件,從最初被指“未經協商”即降薪,到如今再被指以停薪威脅逼迫員工“檢討”,匹克的一系列迷之操作,讓人詫異,如此粗暴的做法無益于企業日常管理。
就此去看,涉事企業理當及早反思相應做法,唯有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尊重員工,摒棄脅迫心態,方能團結員工,度過艱難時刻。
撰稿 / 蘇士儀(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