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興源環境公告
興源環境公布的興源項目《刑事判決書》內容揭示了一起令人震驚的環保數據造假案件。
事件始于2024年3月7日,環境詔安生態環境局對漳州興源運營的爆丑備審被刑城東污水處理廠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廠的司干事定化學需氧量和氨氮自動監測設備的采樣進水管并未按照規定連接至廢水總排口。
相反,擾監上述設備實際采集的測設水樣來自一個裝有“不明液體”的塑料瓶。這一行為導致監測數據嚴重失真,罪年遭提終止無法準確反映污水處理廠實際排放廢水的特許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值。
法院審理后認定,經營漳州興源違反國家規定,購并針對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系統實施了干擾采樣行為。興源項目其直接負責的環境主管人員——公司總經理吳志國、生產運營經理王登科,爆丑備審被刑更是司干事定授意并指使他人進行了這一違法操作。
“被告人吳志國、擾監王登科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授意、指使他人采用化學需氧量和氨氮自動監測設備的采樣進水管插入裝有不明液體的塑料瓶中的方式,干擾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系統采樣,導致化學需氧量自動監測設備和氨氮自動監測設備實際采集、分析的水樣為塑料瓶中的不明液體,而不是城東污水處理廠總排口排放的廢水。”法院認為。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漳州興源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罰金50萬元。同時,直接責任人吳志國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王登科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一年八個月。涉案扣押的塑料瓶被沒收。
在刑事判決書曝光的同一天,興源環境也公告了漳州興源運營的城東污水處理廠BOT項目因客觀原因,其特許經營權被政府提前回購并終止。
根據公告內容,該項目于2016年6月簽訂特許經營協議,特許經營期長達29年,并于2019年6月正式運營。

圖片來源:興源環境公告
“因城東污水處理廠的進水濃度多數時間仍然嚴重超過其設計處理能力,漳州興源雖采取工藝調整等多種措施盡力解決相關問題,仍無法保證處理后的污水穩定達標。”興源環境表示。
興源環境稱,鑒于此,近日公司、漳州興源與詔安縣四都鎮人民政府、詔安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簽訂附生效條件的《關于提前終止福建省詔安縣城東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權之回購協議》,一致同意提前終止城東污水處理廠相關的特許經營權,并由詔安縣四都鎮人民政府按照約定價格回購該項目的相關權益。
詔安縣四都鎮人民政府將按照評估價值約2895萬元回購該項目相關權益。
興源環境方面表示,公司擬提前終止特許經營權合同是公司根據戰略規劃,經謹慎考量并綜合評估未來收益情況后的結果。回購完成后,公司將啟動對漳州興源的注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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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220571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