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界泰斗張天福被茶企用AI“復活”并為其代言,茶界引發了社會爭議。泰斗圖/新京報我們視頻截圖已故茶界泰斗“復活”做品牌代言?做代10月14日,一段由AI生成的無底視頻引發熱議。
據新京報報道,線使已故“茶界泰斗”張天福被“復活”,復活現身短視頻為茶企代言、已故言A用發聲。茶界發布方福建張天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承認,泰斗該視頻為AI制作。做代對此,無底張天福的線使遺孀張曉紅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其子張德友稱曾授權企業制作視頻,復活但已被主管部門約談。
張天福先生是我國著名茶學家、制茶與審評專家,曾任福建省農業科學院茶葉研究所技術顧問、中國茶葉學會榮譽理事,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但他于2017就已去世,享年107歲。
離世8年之后,其音容笑貌通過AI的形式重現網絡,本應是一段佳話。但被AI“復活”的張先生居然在視頻里為茶企做廣告,自稱“我活到108歲,試茶80多年了……”令人驚詫莫名。
之所以說驚詫,是因為這段視頻給人的感受非常復雜。其不只是令人憤怒,也不僅指向一家企業的不當營銷,更折射出人工智能時代一個深刻的倫理困境:當技術可以“復活”逝者,我們究竟該守住什么樣的尊嚴與邊界?
這是一個非常前沿的課題,但也確確實實地出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里,就像一個被打開的“潘多拉魔盒”,從方方面面發出前所未有的挑戰。
比如,先不論是非,單說情感與社會心理層面,當AI能“復活”逝者,我們是在紀念,還是在否認死亡?而當逝去的人們被AI活生生地重現在日常信息流中,必將沖擊社會對“死亡觀”的傳統認知,那種對逝者寧靜與尊嚴的基本敬畏也將被打破。
更何況,被AI“復活”的逝者出現在商業宣傳里,向我們提出了新的商業倫理問題。就常識而言,逝者是不能被“消費”的,但這種“復活”算不算“消費”?
要知道,AI可以重生影像,卻無法再現靈魂。任何以“紀念”為名的商業運作,一旦越過倫理底線,都是對人類情感的輕慢。
從法律角度看,用AI“復活”專家名人等進行企業品牌宣傳,其內容真實與否,需接受我國廣告法的嚴肅審視。
我國民法典更明確規定,自然人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譽等人格利益仍受保護,其近親屬有權依法維權。也就是說,逝者并非“無主之物”,其形象權與名譽權的延續性在法律上是存在的。
然而,AI生成帶來的新問題是,這種“再造”的形象究竟屬于誰?若企業持有“張天福”品牌商標,是否就等于可以復制張天福本人的音容笑貌?若家屬間存在授權分歧,該聽誰的?若AI形象在網絡傳播,平臺是否有及時標注甚至刪除的義務?
回答這些問題看似不難,但在我國現有法律體系中尚未明確規定。如《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雖然要求標識AI生成內容,但對“復現逝者形象”的使用場景也無專門條款。
這意味著,一旦AI工具被用于“數字復活”,監管往往只能事后介入,而無法事前預防。什么是“AI復現”,什么程度構成“侵權”?這些都需要在立法層面未雨綢繆。而在法律暫時的空白地帶,是否應由平臺及時承擔起道德自覺的主體責任?
“AI復活逝者”不是個例,成為越來越普遍的現實。因涉及專家名人逝者尊嚴,此次復活事件成了爭議話題。但如果是普通大眾呢?如果是與逝者高仿的數字人呢?這些意想不到的問題,實際也是全球范圍內都須共同面對的AI倫理治理難題。
AI技術的誕生,讓人類有了與過去對話的新方式,也讓我們面臨前所未有的倫理考驗。科技可以創造新的數字生命,但不能損害生命的基本尊嚴。科技越是引發巨變,人類越要時刻保持自省,否則人類文明將飽受質疑。
或許,面對即將洶涌而來的巨變,人類社會勢必在包括倫理在內的各個方面做出重大適應性調整。但即便如此,也應盡力有序應變,無論在商業營銷還是社會生活的其他領域,都當堅守那些最重要的良知與底線。只有如此,AI時代的人類文明,才不會失去溫度。
撰稿 / 信海光(媒體人)
編輯 / 何睿